3月16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对一起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进行处罚,这是新修订的《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自3月15日施行后,江苏省首例商家因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而被处罚的案件。
据了解,自今年1月31日起,淮安市烟草专卖局与淮安市检察院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含电子烟)侵害协作机制,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月23日,在接到淮安市检察院移送来的相关案件线索后,淮阴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负责人带领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案发地点,依法对涉案场所进行检查,以涉嫌向未成年人售烟予以立案。后经调查询问,取得店内监控等相关证据,证实了当事人杨某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新修订的《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淮阴区烟草专卖局于3月16日依法对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淮阴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担负监管重任,进一步深化与执法部门有关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含电子烟)侵害的协作机制;持续压缩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违法售烟空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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